| 中国—东盟电力走廊建设和电力产业合作亟待加速推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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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周一, 14 6月 2010 10:3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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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华社信息昆明6月11日电(记者 李倩)近日在昆明举行的“大湄公河次区域2010经贸推介及项目对接会”和 “中国-东盟自贸区中小企业发展论坛”上,一些参会代表谈到,随着中国与东盟各国合作的日益深化,双方经贸合作领域越来越广,特别是电力贸易与合作份额不断扩大。有关专家提出,为保障双方的能源安全,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,应积极加快推进电力走廊建设和电力产业合作。 ——电力走廊建设条件已经成熟 缅甸联邦工商会副会长Zaw Min Win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,当前全球资源约束不断加剧、能源安全形势复杂多变,加强能源合作已成为共识,近日开工建设的中缅油气管道项目可实现中缅互利共赢。老挝计划和投资部投资促进司副处长普塔萨?索旺纳索、越南计划和投资部北越投资促进中心副处长潘氏翠沉则表示,新形势下,电力等能源产业的合作有利于缓解部分东盟国家的电力供需矛盾,带动相关产业不断壮大,加快次区域经济发展。 目前中国与次区域国家已经开展了广泛的电力合作,且成效显著。一是电力合作机制初步形成。中国与次区域国家先后成立了电力论坛和电力联网与贸易专家组,签署了《政府间电力联网与贸易协定》及第一阶段实施原则谅解备忘录,完成了《电力贸易路线图》,形成较为完善的电力合作机制;二是电源电网建设合作稳步推进。目前,中国企业与缅方合作已建成装机28万千瓦的邦朗电站,在建装机60万千瓦的瑞丽江一级水电站;与柬埔寨合作建设的松博、柴阿润(规划装机共326万千瓦)水电项目,占柬全国水电装机总容量的63.3%。云南电网已建成4回110千伏、3回220千伏对越送电通道,中越500千伏联网项目和与泰老缅等国的电力通道建设也在积极推进中;三是电力贸易已快速展开。如云电送越,到2009年11月底,已累计送电105.34亿千瓦时。 云南省社科院研究员陈利君认为,中国—东盟电力走廊建设和电力产业合作已具备坚实基础。首先,突出的区位优势为双边、多边电力合作提供了有利的空间资源。其次,中国与东盟已建立了战略伙伴关系,政治互信明显增强,中国—东盟自贸区、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等取得重大进展。第三,次区域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达29562万千瓦,经济可开发量21915万千瓦;煤炭资源及太阳能、风能、地热能和生物质能等新能源也相当丰富。第四,中国和东盟各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,社会用电量逐年增加。越老缅泰柬五国现有电力装机容量1985万千瓦,到2018年五国电力缺口将达5268万千瓦。 由于东盟电力投资竞争激烈、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面临新形势、金融危机席卷全球导致电力发展不确定性因素增多等方面原因,电力企业将面临一些困难,但加强区域合作仍是世界经济发展的大趋势,推动中国—东盟电力走廊建设和电力产业合作前景非常广阔。 ——四条电力走廊亟待加强建设 根据云南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的调研,当前要加强四条电力走廊的建设: 从文山—越南走廊看,目前已建成110千伏、220千伏文山—越南“云电送越”通道,但从文山建设电网连接越南电网,将进一步加大红河—文山段电网的电力负荷。要依托现有电网,在文山大力发展冶金、建材、林纸、生物制药和农特食品加工等产业,在越南河江省、富寿省和宣光省大力发展冶金、建材、化工、林纸等产业,并积极融入泛珠江三角洲经济区和泛北部湾经济圈。 从红河—越南走廊看,近期在已建成红河(河口)至越南送电通道的基础上,下一步要由红河通宝新建2回500千伏线路至越南朔山变电站,远期力争实现与越南500千伏联网送电。在走廊沿线开发建设一批中小水电站,在越南红河平原推动建设一批大中型火电站,形成水火互补的电力开发格局。在走廊红河段布局一批冶金、机械、化工、生物资源加工等产业,在走廊越南段大力发展机械、造船、纺织、化工、制糖、卷烟、电力设备制造等产业。 从西双版纳—老挝—泰国走廊看,近期在已建成1回35千伏对老挝送电通道基础上,新建1回110千伏勐腊至老挝南琅塔变电站线路;中远期力争建成云南—泰国500千伏送电通道。加快推进云南小湾、糯扎渡、橄榄坝和老挝南俄3、南俄5、南吞河1、色贡4等水电站建设,合作开发泰老边境湄公河水电资源。同时,结合工业园区建设,在国内普洱和西双版纳以及老挝北部、泰国清迈、泰老边境等地,布局和发展一批以当地资源和市场为依托的工业企业。 从滇西(德宏、怒江、保山)—缅甸走廊看,要依托瑞丽江和缅甸恩梅开江、迈立开江、伊洛瓦底江等江河的电力开发,新建2回220千伏缅北瑞丽江变电站至瑞丽、1回220千伏缅甸太平江电站至大盈江变电站电网,向云南回送电力;继续推进500千伏德宏—搏尚—墨江—红河—砚山“西电东送”南通道建设,构建500千伏南外环网,将云南500千伏“日”字型单环网延伸为“田”字型双环网。在德宏潞西和瑞丽、缅甸八莫、腊戌和曼德勒等地建立或完善工业园区,推动发展一批特色产业。建设怒江、保山—缅甸500千伏电网通道,连接缅甸恩梅开江、迈立开江、伊洛瓦底江等江河开发的主要电源点,把电力资源送入国内。与缅甸合资建立密支那工业园,发展矿产品采选、建材、玉石加工、家具制造加工业等。 按照计划,力争到2010年,实现“云电送越”35亿千瓦时,创汇1.6亿美元;到2020年实现云南与东盟国家主干电网联网,区域内电力资源实现优化配置,主要电源项目投产发电,云南与东盟国家电力相互输入和输出,相关产业得到大力发展,有效吸纳电力资源。 ——合作须注重实效、双赢 业内人士认为,对于中国(云南)—东盟电力走廊建设和电力产业合作,应加强各国政府间沟通与交流,提高合作层次,继续签订电力产业合作框架协议和长期合作协议。要充分发挥商会和企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,大力推动与东盟国家民间交流与合作,形成政府主导,企业、商会、行业协会积极参与的合作机制。 可设立东盟电力开发中介服务机构,开展境外电力投资信息咨询,在缅甸、老挝等重点合作国家设立分支机构。编制东盟电力投资指南,正确引导投资者有序进入东盟国家投资开发电力资源。加大对外合作支持保障力度,在项目融资、环评、设备及施工技术人员出入境等方面给予尽可能的支持和便利。加强电力企业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合作,促其为境外电力项目提供更为完善的保险服务。 应改善投资软环境,鼓励和引导国内电力企业与东盟的电力企业相互投资,鼓励和支持中方企业以合作共建、独资、服务外包、技术输出和人才培养、电力设备输出与生产合作以及工程总承包、劳务合作等多种灵活方式参与东盟国家的电力项目建设。大力推进银政、银企合作,支持企业与国内相关金融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,建立项目信贷“绿色通道”。 陈利君认为,从长远看,电力合作绝不仅仅是电力通道的合作,还应包括电力发、输、配、送、受等各个环节的合作,电力人才培训、电力设施维护、电站设计、电网建设、生态环境保护、河流治理等方面的合作以及电力与各种资源配置(如开展矿电、磷电合作)的合作。同时,电力也不仅仅是水电和煤电的合作,还包括风能、太阳能、生物质能等方面的合作。除此之外,还要拓宽思路,把石油、天然气、煤炭、电力设备及技术等纳入合作范围,使合作从电力合作向整个能源合作领域拓展,从而建立更大范围、更广领域的能源安全保障体系。(完) |
| 最后更新 ( 周一, 14 6月 2010 10:46 ) |